招租人厦门市君易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长青路155号7处店面、长青路431号四层5个单元房产及惠元大厦5个单元房产以公开招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资产明细
序号 |
房屋 座落 |
计费 面积 |
租赁期限 |
租金 底价 |
竞租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元/㎡) |
产权情况 |
租赁用途 |
房屋格局及位置 |
是否有优先承租人 |
交付时间 |
(㎡) |
(/㎡/月) |
(元) |
|||||||||
1 |
长青路155-157号之102(门牌号:长青路155-102号)店面 |
36 |
4年 |
235元 |
52567.1 |
1 |
未办理 |
商业 |
按现状交付 |
有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2 |
长青路155-157号之103、104(门牌号:长青路155-103号)店面 |
65.5 |
4年 |
225元 |
91572.9 |
1 |
未办理 |
商业 |
按现状交付 |
有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3 |
长青路155-157号之105(门牌号:长青路155-105号)店面 |
53.5 |
4年 |
225元 |
74796.2 |
1 |
未办理 |
商业 |
按现状交付 |
有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4 |
长青路155-157号之109(门牌号:长青路155-110号)店面 |
16.65 |
4年 |
235元 |
24312.3 |
1 |
未办理 |
商业 |
按现状交付 |
有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5 |
长青路155-157号之108(门牌号:长青路155-111)店面 |
11.8 |
4年 |
235元 |
17230.3 |
1 |
未办理 |
商业 |
按现状交付 |
有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6 |
长青路155-157号之107(门牌号:长青路155号之9-10)店面 |
44.05 |
4年 |
235元 |
64321.6 |
1 |
未办理 |
商业 |
按现状交付 |
有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7 |
长青路155-157号之110(门牌号:长青路155-112)店面 |
242.5 |
4年 |
138元 |
207938.1 |
1 |
未办理 |
商业 |
按现状交付 |
有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8 |
长青路431号长青大厦4楼402单元 |
746.3 |
4年 |
45元 |
174053.2 |
1 |
未办理 |
住宅 |
按现状交付 |
无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9 |
长青路431号长青大厦4楼403至406单元 |
673.3 |
4年 |
50元 |
174475.6 |
1 |
有产权 |
住宅 |
按现状交付 |
无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13 |
惠元大厦1302单元 |
151.15 |
4年 |
45元 |
35461.6 |
1 |
有产权 |
写字楼 |
按现状交付 |
无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14 |
惠元大厦1303单元 |
182.81 |
4年 |
45元 |
42889.4 |
1 |
有产权 |
写字楼 |
按现状交付 |
无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15 |
惠元大厦1306单元 |
163.86 |
4年 |
45元 |
38443.5 |
1 |
有产权 |
写字楼 |
按现状交付 |
无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16 |
惠元大厦1307单元 |
247.50 |
4年 |
45元 |
58066.5 |
1 |
有产权 |
写字楼 |
按现状交付 |
无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17 |
惠元大厦1206单元 |
163.86 |
4年 |
43元 |
36734.9 |
1 |
有产权 |
写字楼 |
按现状交付 |
无 |
按交付时间为准 |
二、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与报价地址
1、竞租保证金缴交截止日期:截至2020年12月12日24:00,以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形式缴交,并以银行受理章的时间为准。
2、报价提交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5日下午14:50。
3、公布报价时间:2020年12月12日下午15:00开始。
4、提交报价及公布报价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展鸿路83号B座17楼1701会议室。
三、出租条件
1、租金递增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及商铺租金递增率:
长青路431号长青大厦4楼402单元,403至406单元的租金递增为第三、第四年各递增3%。其余房产为第三年在前一年租金单价的基础上递增3%,即第四年在前一年租金单价的基础上递增递增4%。
2、租金缴交方式
租金均按季度支付,除首期租金外,此后每期租金应在每季度起始日前的十日内支付。若存在装修优惠期的,前两期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交。
3、履约保证金:
相当于租赁期末年3个月租金。
4、出租用途
(1)经营范围要求:承租方必须从事与房产使用性质相适应的行业,不得从事不健康及违法违规业种,租赁期内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
(2)承租意向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写明经营业种。未经甲方同意,承租期内不得改变经营业种及使用性质。
5、装修优惠期
长青路431号长青大厦402单元,403至406单元,及惠元大厦1206、1302、1303、1306、1307单元优惠期为4个月,装修优惠期间租金减半收取。其余资产无装修优惠期。
四、其他费用
1、除租金以外,若有需每月向该处物业缴交综合管理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金额以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通知为准。
2、承租人申请装修的,需向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交纳垃圾土头清运费、装修保证金等,具体收费项目和金额应以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通知为准。
3、承租人若改变房屋格局的,还需向出租人另行交纳装修恢复保证金。
五、竞租资格
1、(个人)竞租上述房产的,需个人良好征信,具体按招租规则中第四条竞租文件要求第3点内容提供相关竞租文件。
2、(单位)竞租上述房产的,需为具备个体工商户或者法人商事主体资格的单位,具体按招租规则中第四条竞租文件要求第3点内容提供相关竞租文件。
六、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本次竞租
拖欠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易集团”)及其所投资各级企业租金累计3次及以上;与君易集团及其所投资各级企业有诉讼、纠纷、擅自转租、曾经违反招租规则不按时签约或存在中途解约记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招租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个人或单位。
七、风险提示
1、房产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自行提前查看现场。原则上,竞租长青路431号长青大厦4楼403单元至406单元房产不得分开竞租。
2、长青路155-102号店面、长青路155-103号店面、长青路155-105号店面、长青路155-110号店面、长青路155-111号店面、长青路155号之9-10店面、长青路155-112号店面竞租人要求只能按单元竞租。
3、长青路155-102号店面、长青路155-103号店面、长青路155-105号店面、长青路155-110号店面、长青路155-111号店面、长青路155号之9-10店面、长青路155-112号店面均有原使用人,若因原使用人未能及时腾退租赁房屋或因收回的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其他非招租人原因致使招租人无法向新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或双方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意向人不得以此向招租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4、若竞租人中标后,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要求退回竞租保证金的,视同其主动放弃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租人对上述情况应有充分了解,并请熟阅招租资料。招租文件见附件(房产公开招租规则、承诺函、廉政承诺书、报价单、租赁合同范本)。
(1)竞租人须完全接受本次招租的《房产公开招租规则》方可参加竞租。
(2)竞租人须根据本次招租的《房产公开招租规则》要求同时满足所有竞租资格条件,方可获得本次标的房产公开招租的竞租资格。
附件:1、房产公开招租规则
2、报价单
3、承诺函、廉政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租赁合同范本
点击下载:附件(招租规则)